2010-8-12日上午,在太原市民政局召开了太原市市直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围绕我市“三个发展”目标,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实际,改革创新,以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内部机制建设、诚信自律建设和法制建设为重点,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二)总体要求 1.加强基层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强化组织功能,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我会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员”双育”工程,开展党员先锋岗等活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2.服务人民群众。进一步拓宽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积极为会员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政策、技术、法律等方面服务,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 3.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总题目,进一步解决影响制约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障碍和突出问题,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繁荣文化艺术、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当先锋、作表率。 4.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的理想信念,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党员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凝聚人心的作用,引导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迎难而上,敢于负责,发挥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创五项达标先进社会组织为主要内容。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 1.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教育学习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 2.执行政策的模范。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落实社会组织的章程和规定。 3.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权益。 4.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 5.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二)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建立并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坚持党的原则,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利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工作机制好。社会组织民主选举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管理、财务、人事、信息公开、诚信自律等制度规范,财务结算、内部控制、票据使用、税务缴纳、资产管理等方面管理严格,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 4.工作业绩好。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服务社会与自我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 5.群众反映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在会员单位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党员在社会组织和群众中有良好的党员形象和社会形象。 (三)先进社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努力争创“五项”达标 1.基础条件达标。社会组织符合法人资格条件,章程制度符合民主程序,并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和备案符合要求,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2.党组织建设达标。党组织建立,党内各项制度健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好,战斗堡垒作用强。 3.组织建设达标。组织机构健全,岗位、工资、人事、会员管理正规,财务、资产、档案、证章管理严格。 4.诚信自律建设达标。开展活动经常,参与公益事业,能积极发挥服务会员、行业的作用,认真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坚持信息公开制度。 5.社会认可度达标。社会组织能充分发挥服务社会作用,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 三、方法步骤 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采用树先进、带全面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8月10日-8月31日) 制定活动指导意见,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议,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二)全面创争,扎实推进阶段(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7月) 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所属社会组织,按照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创新活动载体,围绕活动主题和庆祝建党90周年,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将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纳入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量化考评。2010年底,在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时,把争先创优情况纳入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领导点评。业务主管单位适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4.群众评议。针对业务主管单位适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以及捐赠人、受益人、本组织监事进行评议。 5.树立典型。2011年“七一”,按照市委部署,树立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社会组织、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 (三)完善提升,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 1.典型示范。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典型的示范效应。 2.全面自查。党组织和党员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制定措施,奋力追赶,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制定措施。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和措施,全面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四)表彰总结,建立制度阶段(2012年5月至12月) 1.搞好总结。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所属社会组织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巩固活动成果。 2.评选表彰。2010年“七一”前,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采取推荐、考核、公示、审定等步骤,对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3.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基本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为了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商会支部委员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要加强督查考评。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查考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要搞好分类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把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蹲点调研、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级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和专题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进一步浓厚舆论氛围,把党员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上来。 (五)建立党组织的各社会组织要提高认识、认真实施 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高的实践载体,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本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活动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教育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创造新的业绩。
附:太原市原平商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太原市原平商会支部委员会 太原市原平商会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太原市原平商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艾金明(太原市原平商会党支部书记 会长) 副组长:刘秀芳(党支部委员 副会长) 赵志勇(党支部委员理事) 组 员:杨长青(党支部第二党小组组长) 刘官龙(党支部第三党小组组长) 艾伟明(商会秘书长) 谭俊田(商会常务理事) 樊永峰(商会理事) 苗燕茹(商会党务处秘书) 商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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