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太原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关于交纳、使用和管理会费的办法》精神。为了大力开展商会的工作,更好的服务会员,会员每年要按职务交纳会费。经2014年商会工作会议决定,现将会费标准调整说明如下: 一、企业会员、理事单位和副监事长会费仍按原标准计收。既:会长会费由5000元调整为30000元,常务副会长会费由4000元调整为10000元,副会长会费由3000元调整为5000元。 二、交费标准列表
会 长: |
30000元 |
常务副会长: |
10000元以上 |
监 事 长: |
参照常务副会长 |
副 会 长: |
5000元以上 |
副 监事长: |
2000元以上 |
会 员: |
1000元以上 |
三、个人会员会费仍年交纳 500元(注:该会员只能进入顾问组兼任副秘书长)。 四、原平籍及省内所特邀的名誉会长、顾问原则上不收取会费。
太原市原平商会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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