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根据《太原市原平商会章程》的规定,为了大力开展商会的工作,更好的服务会员,会员每年要按职务交纳会费。经部分会员提议,通过第一届四次理事会表决,商会党政联席会议审查批准,现将会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企业会员标准: 企业会员由500元调整为1000元;理事单位会费由1000元调整为2000元;取消常务理事,原常务理事进升拟任为副会长(经太原市工商联审查,会员代表会选举通过)。 会 长 年交纳5000元会费 常务会长 年交纳4000元以上会费 副 会 长 年交纳3000元以上会费 理 事 年交纳2000元以上会费 会 员 年交纳1000元以上会费 二、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年交纳200元会费调整为500元(注:该会员只能进入顾问组兼任副秘书长)。 三、原平籍及省内所特邀的名誉会长、顾问原则上不收取会费。
此通知从即日开始执行
太原市原平商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